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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政及司法保障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嫌行政问责、刑事追究、职务犯罪、强制执行的案件指导、协调、落实等工作。

  技术支持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培训、日常使用指导等工作。

  宣传外联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新闻及素材的采集、播报、与新闻媒体联络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乡、村,检查监测时段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 1日。

  四、工作分i

  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与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市级督查、验收,联合组织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负责对各县(市、区)核查整改等工作进行指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规定的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排序,针对不同情况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和提出问责建议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自行制定自己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规范》要求,做好核查监测图斑、区分用地类别、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等工作。

  五、方法步骤

  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分6个阶段进行:

  (一)数据发放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10日)

  3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分解下发到各县(市、区)。

  (二)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

  3月上旬,完成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动员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情况请于3月20日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20日-5月31日)

  按照《规范》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核查涉及本辖区的所有土地卫片监测图斑,在对核查情况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并组织整改查处。各县(市、区)在5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汇总表》)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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