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在高危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和评估办法,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进“样板工厂”样板矿井”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年内全市30%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二是要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大矿产开发整顿力度,下大力气治理非煤矿山“小散乱差”问题,年内再整合关闭一批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台阶开采以及提升运输、采掘施工等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尾矿库关闭和险、病库治理工作,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控和干式堆排等安全工艺,5月底前全市83个尾矿库闭库工程要全部完成验收,保留的12个尾矿库必须全部治理达标。要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制定化工园区安全规划,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审批,坚决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继续开展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把职业健康工作尽快纳入规范运行的轨道。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将道路运输动态监控范围由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扩展到全部客运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要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分段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一系列黄土崩塌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地质灾害特别是雨雪之后的次生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把任务分解到村一级,把责任落实到第一线,保障好老百姓的生存权益。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消防以及其他行业领域都要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要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快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把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都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审查、备案、培训和演练,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每天报告制,及时、快速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四)全面提升安全执法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各级安委办要建立完善通报制度、协调制度、考核评估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做到“两个加强”、“四个坚持”,即: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坚持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二要健全完善“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动一致,依法行政,定期碰头,情报互通”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继续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生产现象;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三要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小作坊,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的营运资格;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停产停建、停业整顿。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科学编制年度安全执法计划,强化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和执法案卷的评审,提高执法质量;五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执法,实施跟踪执法、跟踪监管。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每个高危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企业不少于1次,并成立监督检查督导组,建立监督检查督导制度,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市级领导每月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县级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法、一年内发生一起以上较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处以重罚、实施严管、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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