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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强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设施管理,规范设置,美化路容路貌,改善公路环境。对未按照规定要求私设的非公路标志牌、商业广告牌等一律清理拆除。对符合公路通行安全标准,按照程序合理向公路部门提出申请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的,公路部门将统一规划设计,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范引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薛 平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房吉华  市沿黄干线公路协调组副组长

  王 敏  吕梁公路分局局长

  张建国  临县政府县长

  王 宁  柳林县政府县长

  武跃飞  石楼县政府县长

  成 员:薛玉保  市政府效能办主任

  肖新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相高峰  市工商局局长

  赵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丙福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成元  市沿黄干线公路协调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庆爱  吕梁公路分局副局长

  王少利  临县政府副县长

  刘继隆  柳林县政府副县长

  张建峰  石楼县政府副县长

  郭兵兵  吕梁公路分局沿黄管理处处长

  蔚照成  吕梁公路分局路政支队支队长

  楚 军  吕梁公路分局沿黄管理处书记

  文志勇  吕梁公路分局路政支队政委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吕梁公路分局沿黄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郭兵兵兼任。

  四、部门职责

  县、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集中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安排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垃圾杂物等,改善公路沿线环境,彻底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并逐步建立垃圾清运的长效机制。

  吕梁公路分局:负责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具体实施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县、乡及成员单位做好后期的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果长期化。县级公路管理段为沿黄干线公路环境整治实施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员、机械设备及车辆的调派,负责对治理现场的清理,并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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