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69号)


临县、柳林、石楼三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沿黄干线公路改建项目建成通车以来,有效提升了公路通行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但公路两侧脏、乱、差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安全运营和道路环境。为了加强沿黄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改善公路沿线环境,开展好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行动,市政府制定了《吕梁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吕梁市沿黄干线公路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改善公路沿线环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沿黄公路实施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三新吕梁”目标,坚持以建设和养护并重、规范管理和绿化美化并重、集中整顿和建立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以公路安全、畅通、舒适为核心,全面提升干线公路的环境质量,重点实施沿黄干线公路环境集中整治,推动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成为文明大道、绿色大道、安全大道。

  二、整治任务

  1、对沿黄干线公路区域路段、公路控制线及公路用地内的建筑,逐一登记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清除。

  2、清理整顿未批准的平交道口。对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给予补办许可手续,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修建,逾期不修建的,依法予以拆除。如不按期达标或未办理许可的道口一律按违章开设道口处置予以封闭、清除,并收缴占用期限内的公路占用费和罚款。

  3、清理整顿公路两侧的马路市场、占道经商、各种洗车场和修车点以及乱堆、乱占、乱挂、乱架现象。严禁在公路两侧边沟内乱倒垃圾,排放污水,保持文明示范路、村的卫生整洁,提升沿黄干线公路的路容路貌,树立干线公路新形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