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1年)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汕尾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0-201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O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精神,特制订本战略纲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和产业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共同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构建创新型汕尾,实现“工业立市、知识产权强市”的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创新发展
坚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将创新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推动力,在创新中实施战略,在战略实施中寻求创新,逐步形成以创新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市县联动、合力推进
市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战略纲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牵头部门
(一)努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1、围绕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大力推动我市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工作;建设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或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大力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专业镇、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至2011年,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市、县两级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贸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