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办[2010]17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0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现将《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5日
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政风,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省委、省政府决定2010年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现就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重点,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解决政风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行政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行政收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政风明显转变,为“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提供效能保障。
二、活动范围
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范围是:全省乡镇以上党的机关、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活动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坚持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中旬-4月30日)
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印发本《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午”活动进行再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逐级报送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