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具体措施:
1、组织编制《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3月完成现状调研,9月定稿,年底前发布实施。
2、出台《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指引》、《广东省农村垃圾处理技术指引》和《广东省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标准图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3、开展县域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县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会议”,确定试点县条件和第一批试点县名单。
4、开展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检查和评级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对兴宁、河源、阳江、从化、鹤山5个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评级工作。开展对徐闻、乳源、新兴、德庆、阳西、揭阳大南山区等垃圾填埋场的检查和评级工作。
三、污水处理
目标: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具体措施: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入“一县一厂”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管网建设,全部完成环保验收,年底前日处理量要达到处理能力的60%以上;珠三角地区的所有中心镇在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其他地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年新形成10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
2、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力度,督促全省污水处理厂加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3、联合省环保部门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试点工作。
四、散装水泥
目标:2010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5000万吨,节约标准煤76.6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2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17万吨,减排粉尘50.25万吨;完成预拌混凝土量1.1亿m3,节约水泥880万吨,节约标准煤146.4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980万吨;完成预拌砂浆80万m3,节约水泥3.44万吨,节约标准煤0.57万吨。
具体措施:
1、通过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提高散装水泥行业人员的节能减排意识。
2、积极协调省法制办尽快出台《广东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并做好有关的宣传贯彻工作。
3、举办《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执法培训班,提高干部“禁现”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