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优先采用遮阳、隔热、自然通风等低成本节能技术措施应用于改造,积极培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广节能改造的成功模式。
(三)扎实开展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目标:2010年全省城镇建筑应用新型墙材比例达80%以上,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第一、二批限时“禁实”未完成任务的城市和第三批列入限时“禁实”名单的城市必须在今年底前全部实现“禁实”目标。
具体措施:
1、重点抓好清远市、云浮市、乐昌市、南雄市、开平市、恩平市、廉江市、化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四会市、连州市、高州市、雷州市等城市的“禁实”工作。
2、抓好《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墙改基金对推广使用新型墙材的经济调节作用。
3、加强各级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机构建设,争取设立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四)大力推广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
目标:加大力度,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力争有3个以上项目列入国家级示范。
具体措施:
1、组织做好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
2、组织完成对番禺中心医院、佛山动力联盟等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的评估验收。
(五)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和监测平台的建设。
具体措施:
1、发布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实施细则、能源审计工作手册。
2、继续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10月前完成公示。
3、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惠州等地级市开展省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