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0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0〕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市政、环卫)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0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要点就我省2010年度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建筑节能
(一)严格执行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目标:2010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为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为95%以上。
具体措施: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至少两期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培训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水平。
2、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的监管力度。切实把好设计文件质量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设计审查的责任。组织编制《民用建筑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篇》范本、《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专篇和节能计算书》范本、《民用建筑施工图节能审查意见(节能专篇)》范本。开展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审查人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全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
3、加大施工阶段的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编制《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书》,明确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按照“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要求,对不执行节能标准的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通报,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二)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目标:抓好节能改造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具体措施:
1、以能耗较高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改造重点,各地在10月底前至少确定两个项目作为试点进行改造,并加强指导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