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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4.有比较成熟的德育工作经验,德育工作业绩突出,对同类学校有较强的示范作用,近3年来受过区县(自治县)以上表彰。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正确的学生观和教育观,具有良好的师德,有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在德育与学生管理工作中注重创新,成绩显著。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区县(自治县)以上表彰奖励。

  1.德育课教师

  (1)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出色地完成德育课教学任务,在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和手段上注重改革创新,教学效果良好,充分发挥德育课育人的主渠道作用。

  (2)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德育研究成果。

  2.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连续3年成绩优秀。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积极组织班集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

  (3)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学生家庭、学校、社区沟通合作方面成绩显著。注重加强顶岗实习阶段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

  3.党政干部

  (1)热爱本职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成绩突出(共青团干部可以适当放宽年限)。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学校德育工作改革,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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