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下达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将计划分解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确保完成送生任务。市教委将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二)开展立体招生宣传
市教委将继续在主流媒体上公示2010年中职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2010年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2010年停止招生的中职学校。编印招生指南和光盘,开展中职招生集中系列宣传活动。各区县教委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指南及光盘发放到位,政策宣传到位,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各级领导重视职业教育的情况,展示就读中职学校学生成材的典型、品牌中职学校和特色专业,努力形成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中职招生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拓宽生源渠道,明确中职招生范围,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复转军人、下岗职工以及社会各年龄层次的城乡职工均可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要加强对返乡和进城农民工比较集中地区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返乡及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他们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四)加强涉农专业管理
为落实好国家实施的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免收学费的相关政策,各重点中职学校和个别确有条件的达标中职学校,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市教委专业管理办法,开设1-2个服务“三农”的涉农专业。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并努力改善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各中职学校新开设涉农专业必须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的农林类专业,填报《重庆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申报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定所辖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核定后提出明确意见上报市教委备案或批准后开设。技工学校新开设涉农专业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开设。
(五)大力支持联合办学
大力开展一年在农村职业学校、一年在城市职业学校、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的“三段式”联合办学。
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和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周边省区的联合办学工作,建立省外生源基地,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满足紧缺专业技能人才需求。
(六)加快资源整合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