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0〕1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职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市政府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2010年教育部职成教年度会议和重庆市教育年度会议精神,按照“巩固规模、内涵发展、规范秩序、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现就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招生工作的目标
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巩固并适度增加中职招生和送生规模,促进我市中职教育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今年招生工作要在保持去年良好发展态势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增加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等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招生规模,继续深化“四定”(定招生学校、定招生计划、定招生专业、定招生成本)和“六统筹”(统筹招生计划、信息发布、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新生录取、新生注册)招生办法,提高中职招生管理水平。
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要完成市内招生18.5万人,市外招生3万人的任务;招生学校控制在250所以内;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创新办法,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为了巩固并适度增加今年的招生规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区县域内中职招生工作,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作用,既要完成本地区中职学校的招生任务,又要积极为辖区外我市的国家级、市级重点中职学校送生。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管理、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净化中职招生环境,促进我市中职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改革中职招生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优质职教资源的骨干作用,今年市教委要推进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改革。今年采取重点中职学校和区县划片接对的办法,按照就近原则,将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0%的招生计划下达到区县,具体计划分配和送生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