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工作方案
(酒泉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大力营造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酒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大众化、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个群众都成为消防宣传对象,每一个宣传平台都成为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全市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高,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宣传内容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标准;各县(市、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亮点;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基本消防常识及自防自救技能。
三、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着眼于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增强,着力抓好多元化消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单位法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
(三)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深入推进消防设施标识化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常识教育、培训制度,普遍达到“懂消防基本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四)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不断丰富“五进”工作内容,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积极培育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典型。2011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一个“五进”标杆单位,确保随时都能“拉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