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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酒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塞力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卫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于吉星 市公安局副政委
  段智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德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鲍尔剑 市宗教局局长
  张 波 市监察局纪委常委
  刘生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森 市财政局副局长
  詹克海 市建设局副局长
  习健义 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文彪 市农牧局副局长
  陶建民 市林业局副局长
  熊 云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光林 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
  曹志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创业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 凡 市广电局局长
  张汉林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占文 市人防办科长
  于光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郎吉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学会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  新 市粮食局副局长
  金建国 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局长
  师 华 市公安局消防分局防火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金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落实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监督源头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管理,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尤其要落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和中等职业学校、院校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抓好试点,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考核验收,整体达标。从2010年开始,市政府结合对各县(市、区)落实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按照自我评价、申报验收程序,每年第一季度由各县(市、区)政府安排部署,年底按照《酒泉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进行验收;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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