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旗县区政府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整合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力量,吸收适合农村教育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内容,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相结合。努力办好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并拓展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与培训功能,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城市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给予适当的补贴,促进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
⒋抓好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按有关规定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提供必要的土地和场所。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推广基地等社会资源要面向农村学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指导和支持农村学校开展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
⒌各级教研机构要牢固树立为农村牧区教育服务的思想,教学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向农村牧区学校倾斜。要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让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走进农村牧区的每一所学校。要建立农村牧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牧区的教育教学质量。
⒍建立和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逐步推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城镇各级政府要做好本区域内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工作,力争每一个农村薄弱学校都有一个城镇对口支援单位。对口支援要讲究实效,在项目、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在城乡学校对口支援的基础上,试行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委托管理”或“一体化管理”,实行“捆绑式考评”,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用城镇优质教育带动农村中小学发展。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推进农村教育工作
⒈强化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牢固确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教育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加强整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农村教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要保障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要把农村教育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标,逐级明确责任,确保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创建“两基”巩固提高先进县和教育强县(旗区),有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