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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酒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标工作的主角是企业,企业的参与和积极创建是商标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各类企业的实际状况,既全面把握又有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做好企业的引导工作,激发企业注册产品商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积极性。对于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包挂、部门负责办法,全力推动重点企业的商标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持续培育发展工作,筛选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实现我市商标战略工程的新突破。
  六、积极开展商标发展交流活动,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宣传力度。
  为推动全市商标工作的深入开展,每年举办一次商标发展与保护论坛会议,构建商标发展事业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商标界权威专家、学者和国家级、省级商标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为企业和相关部门讲解商标发展与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形成酒泉企业界和相关部门与外界交流、联系、对话的平台,借鉴经验,发现问题,找准差距,明确方向,推动商标事业健康发展。
  七、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各级工商、税务、公安、质监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品牌商标产品的保护网络,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为品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创造更为规范有序的环境。要紧紧围绕国家商标知识产权工作保护重心,认真开展商标专用权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八、加强商标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商标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商标管理队伍素质。工商部门作为商标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专题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相关部门商标管理人员商标法律法规、商标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批能够推动全市商标事业发展的干部人才队伍。
  (二)加强企业负责人商标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企业主动参与商标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1000多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后劲,但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亟需采取多种学习培训方式,增强企业负责人自觉开发、培育、注册、创优的积极性。工商部门要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普及商标基础知识和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专业知识,建设一支企业商标管理专业队伍,促进商标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基层乡镇商标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为发展农产品商标培养新生力量。要加强基层乡镇商标的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工作,逐步建立乡镇组织开发农产品地理商标、企业商标等工作。各县(市、区)工商部门要会同各乡镇积极实施培训工作,加快商标专业知识在乡镇一级的普及教育,为全面推动农牧业商标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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