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0〕7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搞好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维护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亚力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尹兆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格陶 市民政局局长
连 泽 临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学君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旗长
成 员: 闫民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志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裴文武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少雄 市统计局副局长
肖大为 市物价局副局长
赵铁民 市就业局副局长
霍保林 市社保局副局长
李 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孟 刚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卫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继平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万英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嘉珩岱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崔金贵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金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吴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刘富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巴彦淖尔市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领导小组部门职责。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市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领导小组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经费,对确定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给予指导性意见。
信访部门:负责处理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中发生的相关信访问题。
审计部门:负责对城乡低保按标施保试点活动经费、城乡低保资金筹集、运行的跟踪审计。
劳动部门:劳动局、就业局、社保局负责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进行失业登记,优先纳入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享受社保人员数据,有关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证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