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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意见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意见
(惠市委发〔2010〕16号 2010年4月1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惠民之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省的规划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现就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教育强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创建省教育强市是促进依法治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创建省教育强市是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进一步弘扬惠州崇文厚德的优良传统,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大幅提高全市人口综合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举措。目前,珠三角9市已有6个市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江门、梅州、清远和韶关等市也正努力创建省教育强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已是我市当前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创建省教育强市是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地区与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程度不够高、中职教育设施不完善、幼儿教育不够重视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极大影响我市教育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我市教育要争当全省教育的排头兵,各级党委、政府就必须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来统揽教育发展工作,科学统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解决我市教育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改善全市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学发展、超前发展。
  (三)创建省教育强市是改善民生,建设惠民之州的最好体现。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实现学有所教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教育惠民是建设惠民之州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以更高标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教育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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