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9〕71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省辖市建委、规划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布置<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建房综函〔2009〕061号)要求,现就2009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与2008年度表式相同,请各市按照豫建住房〔2009〕46号文件要求上报(表样电子版请登陆河南省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下载或与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二、2009年度统计报表共包括3张报表,《房屋登记情况》和《房屋概况》由各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汇总上报住建厅,《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由各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住建厅。每张报表除上报汇总后的全市(含所辖县、市)报表外,另单独上报所辖县、市(不含市本级数据)汇总数据。
  三、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统计口径和填报要求,将每张报表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并按时上报。
  各市应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房地产统计联络员报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