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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决定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决定
(惠市委发〔2010〕11号 2010年3月18日)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县(区)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惠州市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和《惠州市县(区)长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09年度县(区)委书记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许光、邓庆忠、邓木林、黄树正、王胜、许志晖等6名同志(6个县、区考核指标得绿牌总数的名次依次是:惠城区、惠阳区、龙门县并列第一,大亚湾开发区第二,惠东县、博罗县并列第三),对在2009年度县(区)长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侯经能、黄干强、陈华贵、李灿洪、徐云枢、林洪等6名同志(6个县、区考核指标得绿牌总数的名次依次是:龙门县第一,惠城区、博罗县并列第二,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开发区并列第三)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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