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办发[2010]13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
2010年下半年,我县村级组织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6月前要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并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选举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0]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0]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通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确保整个换届平稳顺利等三个方面进行探索,积累成功的做法、经验,为全面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做好准备。
二、换届试点的村
各镇要选择1个村进行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具体换届试点村名单如下:抱由镇光明村,万冲镇德崖村,大安镇礼乐村,志仲镇保国村,千家镇抱梅村,九所镇中灶村,利国镇官村,黄流镇怀卷村,佛罗镇新安村,莺歌海镇新一社区,尖峰镇抱罗村,共11个村(社区)。
三、村级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和候选人标准条件
(一)试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要求
1、德崖村、保国村、官村、怀卷村和新一社区有正式党员50名以上,要设立党总支委员会,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