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乐办发[2010]15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我县第五届村民委员会2010年下半年任期届满,届时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0〕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村民自治和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选好配强村民委员会干部,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维护我县农村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乐东,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是我县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到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为2010年下半年中心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条不紊地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各项关键工作
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及宣传车、公开栏、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全过程。在选举准备阶段,要引导选民了解、领会和掌握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选民登记阶段,要教育选民积极参加选民登记,享受选举权利;在提名候选人阶段,要教育选民出于公心推选候选人,克服家族、宗族、宗派意识和宗教势力的干扰;在投票选举阶段,要让选民了解投票方法、时间、地点。要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规范新闻采访报送行为,建立良性的舆论监督机制,防止恶意炒作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能力和水平。培训后进行考核,凡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派去指导选举工作。
认真做好选举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各镇党委、政府要围绕建立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本地区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社情民意,增强选举方案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及历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重点难点村,要进行选前整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要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选举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