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财政部门会同本级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下达惠民补贴资金指标。
5.镇财政所配合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或各站(所)确定当期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补贴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或各站(所)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分送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交镇财政所进行信息核录。
6.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当期补贴发放名册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当期补贴发放名册等有关信息传送至代理金融机构,同时将应发资金转入代理金融机构代发帐户。
7.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当期补贴发放名册将资金划入补贴对象“一卡通”存析。
对极少数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难以使用“一卡通”账户提取现金的居民,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其补贴资金发放仍可采取相关职能部门送现金上门的方式。
五、“一卡通”改革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方便协调沟通,确保我县“一卡通”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忠清(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国东(县政府副县长)
组 员:陈兴干(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永瑞(县财政局局长)
林 云(县农业局局长)
颜碧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 超(县公安局局长)
周 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邢 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文业(县教育局局长)
邢琼尧(县民政局局长)
吴淑健(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何政钦(县审计局局长)
麦笃强(县监察局局长)
何先聪(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蔡 喆(县移民办主任)
张绍伟(县林业局局长)
吴明策(县住房保障局局长)
邢孔跃(县商务局局长)
陈 平(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黄海忠(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各镇镇长
“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陈永瑞兼任。各镇政府要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和代理金融机构领导为成员的“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地区“一卡通”改革。
六、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