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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市场管理处
  拟订房产市场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组织开展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产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房产评估、中介等活动的管理和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实施预售项目动态跟踪管理;负责房产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和房产经纪机构的备案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审核房屋重置价格;参与拟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组织开展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基准价格论证工作;组织房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承担市房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房产管理处
  拟订有关住房政策;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管理及委托经营管理工作,审核公房更新重置方案,办理公房接、撤管手续,对受托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指导监管;负责公房的出售审批工作及违纪违规纠错工作;监督管理房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房屋面积管理工作;负责拆迁范围内产权和公房管理相关冻结手续的办理;负责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备案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复查处理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
  (六)物业管理处
  拟订物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服务等级的考核、评定,配合物价部门核定收费等级;负责全市商品房、公房出售后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大修计划、定额管理、装修修缮工作,并对房屋修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新建住宅区竣工物业管理验收工作;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根据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导监督工作;牵头组织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等工作,推进整治改造后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七)住宅产业发展处
  参与拟订城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参与拟定住宅产业化政策;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制定、测算、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设,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成住宅的节能改造工作;编制行业科技进步计划和推广计划,组织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技进步项目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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