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学技术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专利奖励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国外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及其项目产业化;负责发布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重大信息;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技术市场、专利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十一)制定科技、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统筹协调涉外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事务;根据市政府授权,承办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
  (十二)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权行为;调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组织重大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法规、政策;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权行为;调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组织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软科学年度研究计划,组织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定。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