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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2012年无锡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成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形成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一个制度、不同层次、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2012年,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5%以上。
  (四)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深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变集中式管理为分层式服务,形成服务重心下移、服务程序规范和服务资源共享的市、区、街道(镇)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络。
  (五)建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创新社保基金监管体制,健全监管体系,形成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拓宽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控制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平衡,确保社保体系安全运行。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就业政策并轨,完善城乡就业经费保障机制,大力促进城乡就业,有效控制失业。探索制订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状态评估标准,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失业率统计办法。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重点帮扶城乡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保底”就业。加大促进创业扶持力度,建立创业孵化和实训基地,大力开发创业项目,积极开展“创业行动年”活动,推进城乡劳动者积极创业。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二)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养老保障制度,畅通制度衔接转换渠道,加快提升历次被征地农民保障层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在锡山、惠山两区试点基础上在市区全面推行,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稳步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以“新农保”为主体,整合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和“老农保”,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完成制度设计,2011年建立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接轨。
  (三)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统筹城乡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为主体,以各项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整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儿童医疗统筹制度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本市户籍城乡所有居民。2010年,市区、县市各统筹地区重点完成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整合,2011年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市范围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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