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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订全市人才相关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和预测工作,制定全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负责拟订市人才发展资金专项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离退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530”计划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促进就业创业专项经费预算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政策、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创业载体中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与建设管理;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公务员管理处
  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下达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负责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和年度考核奖的审核工作;负责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及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规定;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协调落实,组织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工作,贯彻执行省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驻锡部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随调随迁及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安置等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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