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监管,提高准入门槛,逐步淘汰规模小、条件差、管理薄弱的苗种生产单位。建立健全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认真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肃查处不合格生产单位。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产地水产品抽检工作。加强水产药物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良好生产规范),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兽药经营质量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
(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向省运会定点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要严格落实批批检验、合格出厂的要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注重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食品企业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
(七)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深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时通报示范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对所有供应省运会和亚青赛决赛的进口食品实行批批检验,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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