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整顿任务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广告审查,省工商局负责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查处。
(九)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省质监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整顿任务:各部门依据职责范围,贯彻实施国家制(修)订食品中农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和已公布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省级责任部门: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整顿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计划,加强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组织起草并适时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逐步建立我省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省级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整顿任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印发的《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单位,总结和推广典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对重点食品企业安全师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积极倡导社会诚信,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全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市、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订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