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省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整顿目标: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规范企业行为。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控制体系;稳步推进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禽类屠宰整治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整顿任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巡查监控,对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开展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换证,严格审核条件,对审核不合格的生猪屠宰企业不予换证,对要求整改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进一步落实《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促进重组合并,不断优化屠宰厂设置布局,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生产销售台账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证章牌管理制度等,从严查处制售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不合格肉品流出屠宰环节。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启动牛羊屠宰企业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牛羊屠宰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禽类屠宰整顿工作。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省级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
整顿目标:促进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加强保健食品行业自律,提高生产水平。
整顿任务: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按GMP组织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检查,对市场流通量较大的减肥类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芬氟拉明,辅助降血糖类产品中添加二苯双胍,辅助降血压类产品中添加氢氯噻嗪、利血平、盐酸可乐定、硝苯地平,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销售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依法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食品功能和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的行为。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保健食品的广告。对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立即停止发布其广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