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响石西路(石峰大桥-铜霞路)西侧20米及石峰公园西北边界线以东,建设北路西侧50米以南,石峰公园东边界以西,沿江北路以北的区域。
2. 株洲冶炼厂铁路支线以东,株洲化工集团小路及清水路以南,建设北路(清水路-丁山路)西侧50米及丁山路以西,株洲冶炼厂铁路支线以北的区域;市硫酸钠厂东边界以东,铁路支线以南,喻家路以西,铜霞路以北的区域。
3.小路、株洲自来水公司及株洲煤气公司西边界一线以东,规划路及莲易汽车专用线以南,京广铁路客运线以西,报亭路北边小路以北,清石路及建设北路西侧50米以西的区域。
4. 株洲电力机车厂试车线以东,莲易汽车专用公路以南,田心路西侧20米以西,响田路以北区域。
5. 京广客运线以东,响田路以南,京广货运线以西,白石港以北的区域。
6.时代路(莲易汽车专用公路-田株路)及田株路两侧200米的区域。
7. 红旗北路及红旗中路(红港路-车辆厂铁路支线)东侧50米至100米的区域;红旗中路东侧50米以东,车辆厂铁路支线以南,向阳路以西,新华东路北侧100米以北,桂花路以东,新塘路以北的区域。
8.向阳路以东,规划新塘路以南,林东路以东,车辆厂铁路支线以南,车辆厂支路以西,新华东路(车辆厂-向阳广场)北侧50米以北的区域;车辆厂生产区;市大米厂所在区域。
9.规划石宋路、湘运路及金钩山路一线以东,金山南路东侧20米以北,新华东路(向阳广场-东环线)东侧50米以南,东环线以西,红旗南路东侧50米以北的区域。
10. 东环线以东,金山工业园规划路延伸线以南,规划路以西,红旗南路东侧50米以南,规划路以西,株醴路南侧20米以北的区域(党校所在四级地除外)。
11. 211省道西侧100米及太子路东侧20米以东,规划路以南,东环线及东环线南段(枫溪港-京广铁路)东侧100米以西,南环线南侧100米以北的区域;南环线(建宁大桥-211省道)两侧100米的区域。
12. 东环线以东,株醴路、株醴路与浙赣铁路的交汇点和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生产区北端点连线、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生产区边界一线以南,株董路东侧宗地外围界限、枫溪港、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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