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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10]9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区(县)、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中心、水源保护为重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管为手段”的环境保护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首府城市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等15个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等21个优胜单位、郭强等14名标兵、金寿等13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实现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新市区人民政府、天山区人民政府、头屯河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目标办、市环保局、乌昌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气象局、市房产局、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公司
  二、优胜单位(21个)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米东区人民政府、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昌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市政市容局、市经委、乌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商务局
  三、标兵(14名)
  郭 强 达坂城区环保局
  许建平 新市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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