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因人员工作变动,经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内部阅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市长 王群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 王志刚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两型社会建设、财政、人事、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重点工程、军事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两型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市招投标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分管市审计局、市编办。
联系驻株军事机构。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副市长 黄曙光
负责农业、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移民、扶贫、气象、粮食、民政、老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对口支援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办、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
联系市残联、市计生协会。
副市长 张国浩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市志、民族宗教、炎帝陵基金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志办、市档案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炎帝陵基金办。
联系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