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0年住房保障目标分解座谈会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0〕6号)
各省辖市住建局(委)、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房建处: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省政府拟于2010年4月上旬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按照省政府要求,会上将由各辖市政府向省政府递交“河南省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为做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和确认工作,定于2010年3月28日召开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目标分解情况
(一)廉租住房保障目标。2010年保障总户数,包括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根据我省住房保障三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的指标下达;廉租住房开工面积按照2010年各市申报的中央投资补助项目情况下达;2008和2009年中央投资补助项目全部竣工;其他方式落实房源,按照豫建〔2009〕104号下达的分年度计划,参照2008-2010年各地申报中央投资补助项目情况下达。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根据省政府今年“十大民生工程”确定的目标和2010年各地申报经济房项目情况,结合各地上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实际开竣工面积、套数等确定。
(三)棚户区改造目标。根据各地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面积、套数等情况确定。其中不含辖县(市)以及不符合豫政办〔2009〕15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项目。
(四)住房公积金目标。根据上年末各地住房公积金实际覆盖面、个贷率,参照全省平均覆盖面和个贷率确定。低于全省平均指标的,均按全省平均指标下达。
二、有关要求
(一)确认核定2010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将初步分解的各项指标向市政府报告,并与省下达的三年规划、分年度计划、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确定的住房保障目标相衔接,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确认情况,确保全省会议如期召开。
(二)各省辖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要求在1:10000的城市地形图上标注项目具体位置,并分别编号、附项目情况说明,图纸及项目情况说明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加会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