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观2010上海世博会的通知
(豫建办〔2010〕4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举行。本届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副主题是“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科技的创新、城市社会的重塑、城市和乡村的互动”。这是一届探讨人类城市生活的盛会,是一曲以创新、融合为主旋律的城市交响乐,是一次世界各国人类文明的精彩对话。为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管理、技术人员的水平及能力,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有关人员在2010年5月至10月期间,赴上海世博会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县)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艺)局、市政局、公用局、城管局、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园林设计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
二、组织领导
省厅决定成立组织参观2010上海世博会活动领导小组,厅长刘洪涛任组长,副厅长王国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相关人员的报名工作。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此项活动负责人,认真填写参观2010上海世博会活动联系人回执表(见附件2)和参观2010上海世博会活动报名人员回执表(见附件3),并在参观人员报名回执表备注栏内注明参观月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报名人员按行业分期分批赴上海参观。每期的详细行程及相关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发前15日函告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参观费用
参观费用(包含交通、食宿、世博会门票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于世博会会期长,参观人员多,各期交通、食宿及相应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每期的参观费用在通知详细行程时一并告知。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此次活动的联系人接到该行程通知后3天内,将参观费用汇总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汇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以免耽误活动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