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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农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6、组织“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开展农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及时进行总结验收,推荐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7、争取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要求,积极争取与省编办、财政厅联合出台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努力实现到2011年,在全省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尽快达到农业综合执法“五有”标准。

  8、认真组织实施部规范化建设试点项目。积极争取一批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和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

  9、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举办一期农业执法培训班,统一组织考试考核,严格证件管理,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

  10、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抓好农业投入品和产出品的监管,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1、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清理,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和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环节,提高行政效能。

  12、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加大对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督查,加强行政处罚主体、依据、程序及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13、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依据政策和法规,切实做好委本级出台的规定、办法和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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