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上门公开制度。开展上门走访用户活动,在社区设置供水服务宣传栏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将水务公开的制度及措施向用户宣传介绍。通过大型图版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增进用户对水务公开办事制度的了解。
(四)实行媒体公布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增加与用户联系沟通的渠道,提高水务信息公开效果。召开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闻发布会、消除用户疑虑。
(五)实行电子网络公开制度。实施网上水务信息发布,动态、规范的公开供水企业的职责范围内的水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务信息咨询解答,办理申请事项,实行手机短信发布、查询业务。
四、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3月份正式开始,至2010年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制定方案。(4月10日前)
省厅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当地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水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索引查询指南的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总体推进,分步实施。(4月至9月份)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台账的制定与实施。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完成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定、量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成果。(9月至12月份)
对照实施方案和具体目标要求,至下而上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充实完善,全面完成水务公开试点任务确定的各项工作。
五、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紧紧围绕水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明确“一把手”的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和完善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切实把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化水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明确水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范围,加大水务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