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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 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要高度重视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举报投诉。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

  (三)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做好舆论引导。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协助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好的典型,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避免个案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有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

  1.请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请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于2010年7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发现的典型案例以快报形式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请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于2010年8月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及汇总情况(见附件2、附件3)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包晓挺

  联系电话:0571-85112656

  传  真:0571-85116397

  附件:1.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3.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处理情况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省人力社保厅厅长         乐益民

  副组长: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        朱绍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凌秋来

  省监察厅副厅长          谢双成

  省民政厅副厅长          梁星心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潘圣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叶 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笑苹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更安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锦平

  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陈玉国

  成 员:省人力社保厅监察总队总队长    沈长仁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阮文广

  省监察厅执法室副主任       林华芳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李 忠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副处长   王翠青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      叶全富

  省工商管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   朱小都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刘力宏

  省总工会法工部          赵 云

  省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部长     陈晓雁

  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附件2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填报单位:
 检查户次合  计涉及劳动者人数  违法案件
证照齐全证照不全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数证照不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数合  计小  计违反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行政违法案件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工资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非法使用童工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无证采矿其他小  计扣留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拐买妇女儿童欠薪逃匿涉嫌犯罪强迫劳动故意伤害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万人万人万人
甲栏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合计1                        
乡村小砖窑2                        
小煤矿3                        
其他小矿山4                        
小作坊5                        
其他6                        
补充资料:1、参加检查人员:    人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次;公安部门  人次;监察部门  人次; 民政部门   人次;国土资源部门  人次;卫生部门   人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人次;安全监管部门  人次;工会劳动保障监督员  人次; 其他有关部门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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