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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道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督办局行政决定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计生工作。
  (二)公路管理科
  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改造)规划计划;组织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性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设计、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公路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变更的初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重点项目的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
  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公路、水路运输等相关制度性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运输、公交客运、运输服务、汽车租赁、出租汽车和旅游客运市场、机动车驾驶培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的指导工作;组织拟订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场、渡口设施建设、改造的规划、计划;指导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
  (四)财务审计科
  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的执行,制定相关制度;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行政审核审批科
  依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有关规定,承办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交通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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