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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卫生应急救援专家库,完善省、市、县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网络,实行专家信息共享,开展专家咨询、会商和研判等活动,为应急救援实时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将卫生应急救援装备经费列入预算,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和《卫生应急队伍服装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制订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计划,配备统一的装备和药品器材,储备相应的物资和经费,确保应急救援所需。到2015年,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全部达到卫生部卫生应急装备参考目录要求。

  (四)加强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按照功能设施完善、装备配置齐全、设备技术先进的原则,在省疾控中心新址建设安徽省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基地,承担全省应急管理和疾控、医疗、监督等应急救援队伍骨干的培训演练,计划2010年完成项目立项,2012年初步建成。

  (五)加强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网络,加强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建立顺畅的信息获取、指挥调度、咨询评估、信息反馈机制,完善省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与市、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省级卫生专业应急队伍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与民政、气象、地震、水利、农业、林业、质检、环保、建设、交通、铁道、电力、公安、发展改革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等协调机制。加强地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项目, 2010年完成17个市的30%,2011年全部完成地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拟在“十二五”期间将应急指挥系统节点拓展至县级卫生系统,建立必要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以实现对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管理的统一协调指挥,实现卫生应急数据及时准确、信息资源共享、指挥决策高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制订建设规划,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单位卫生应急队伍的数量、规模,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储备。要加大对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督促落实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各项措施,加快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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