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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预决算;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和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公务员科(市公务员局)
  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考试、考核、录用、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日常登记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务员信息库;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续。
  (五)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民工服务指导科)
  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项目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萍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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