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法〔2010〕4号)
各省辖市、各省定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二○一○年四月六日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法〔2010〕37号)要求,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全面检查验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与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将部门的自查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方式。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