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建规〔2010〕23号)
各省辖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
产业集聚区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现代自主创新体系的载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发展,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拉动经济增长、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和事关全局的重点来抓。为切实做好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2010年工作方案》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城联动发展的省市联动工作机制。
成立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同志为组长,省辖市规划、建设、住房等部门和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促进产城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及时研究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促进产城联动发展机制和措施,努力破解产城联动课题,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督促和指导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研究解决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台帐、信息通报及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一)抓紧完善规划:上半年全部完成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审批和备案工作,完成近期开发建设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等功能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年底前完成产业集聚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景观等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完成产业集聚区内村庄迁并或改造规划。
厅城乡规划处、各市规划局负责。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实施“转型升级双千工程”的机遇,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率先完成起步区和近期发展区的道路、绿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投资1000亿元。
厅城市建设处、各市建委(局)、市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三)加快住房建设:结合产业集聚区内迁村并点,上半年完成产业集聚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在产业集聚区开工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开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满足产业集聚区内就业和安家落户人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