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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拟订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财务、政务公开以及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信访、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研究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三)企业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建议;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科(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工作。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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