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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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
织
领
导
(15
分)
|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 1.未制定印发“五五”普法规划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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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有一年未召开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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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 有一年未落实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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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
| 1.建立有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未落实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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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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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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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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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 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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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 有一年未落实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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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着力
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共40分)
| 6.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 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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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 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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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 1.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2.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以上三项结合本单位业务开展,未开展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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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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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 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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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有一项未落实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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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等活动。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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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
| 1.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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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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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有一年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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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领执法证件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应当经过省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发现一名未参加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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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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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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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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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共20分)
| 14.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 未制定印发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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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 1.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有一项未落实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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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和推广行政处罚裁量制度。未落实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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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进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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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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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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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共10分)
| 18.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 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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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 积极组织法制宣传骨干人员参加省、市培训。未落实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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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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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 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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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共15分)
| 22.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 有1项未落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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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
|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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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 有一项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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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 未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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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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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工作信息、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准确、及时。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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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未开展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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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因素
| 获得过省部级、省厅法制工作方面先进的,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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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某项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厅推广、认可,其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或受到表彰的,加2分。同一经验或典型只计一次,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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