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通知
(豫建法〔2010〕6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定于2010年5月在全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考核表》(附件)。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进行通报。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督促其整改和补课,达到合格要求。检查验收为优秀的,作为省厅评选和推荐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的必备条件。
二、检查验收的对象
所有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三、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时间从5月19日开始。具体到各省辖市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验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下实行组长负责制,抽调厅机关处室及省辖市有关委局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组成五个检查验收组。
各检查组由各被检省辖市建委接待并协调。各接待委局应主动做好与其他委局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五、检查验收的方法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每个省辖市至少抽查一个县(市、区)或企事业单位。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检查验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委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2.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