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点节能管理不断加强。大部分县(市、区)加强了公车管理,实行了一车一卡,车辆定向使用、定向用油、定向维修等制度。浔阳区、九江经济开发区、永修县还定期公示车辆用油情况。九江县建立翔实的全县公车档案,将车辆的基本信息、购买、转出转入、每年使用情况以及报废等信息都登记在案,以备制定全县公车节能管理办法。星子、永修两县对部门单位超过年度预算的水、电、油费,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销。庐山区采取更换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水电表分户分项等办法,有效地做好节能工作。另外,浔阳区、瑞昌市、修水县、湖口县将机关大院卫生、绿化、保安、水电维护等物业实行外包托管,通过细化服务标准,加强合同监管,强化监督考核,有效地配置了公共资源,节约了行政运作成本,推进了后勤管理的社会化、科学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节能工作机制不够顺畅。目前,16个县(市、区)中,只有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县、瑞昌市、庐山管理局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德安、永修、九江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机关事务中心,湖口、修水、武宁、星子、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共青城开发区等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办公室承担,彭泽、都昌还将这项工作日常事务转至县统计局或经贸委负责。机构不统一,人员不固定,经费难保障,严重阻碍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二)节能工作进度不大平衡。多数县(市、区)领导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较顺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九江县、庐山区、永修县、湖口县,分管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使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推进。但也有少数县(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够重视,极大地影响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如彭泽、星子、武宁、瑞昌、共青城开发区没有召开全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彭泽、瑞昌没有开展能耗统计培训。
(三)节能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有的县(市、区)没有建立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联络员制度,导致这项工作停留在面上很难深入;有的县(市、区)没有出台水电油等重点环节节能制度,致使能耗总量很难下降;有的县(市、区)没有及时转发省市有关能耗统计制度,导致数据上报不准确、不及时。此外,像人均能耗定额制度、定期督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能源审计制度等普遍没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