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立项建设80个高职高专特色专业、300门省级精品课程、5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及 100项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评选50名教学名师、100名教坛新秀,争取立项建设30个种类的省级重点系列教材。开展新一轮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工程,争取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 2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3个。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争取扩大研究生招生计划,普通高考录取率保持在80% 左右。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 以上。
(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推广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研究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制度。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素质教育基地。深化德育导师制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推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合作的育人工作格局。加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工作,以校为单位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五)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任务,培训省市县三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不少于1万人,完成幼儿园骨干教师、园长培训 2000人,中职专业课教师、校长培训 2200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争取比上年有所提高。探索大学教师培训的途径和方法。
(六)做好第十批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第五批省功勋教师评选工作。
省科技厅
一类目标:
(一)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机制,加快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培育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以上、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0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0家以上,建设6家以上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规划建设5家以上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加快省科创基地(科技城)建设,启动首批 18家入驻院所主体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高新园区和基地,争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9500亿元。
(二)加大科技投入,争取全社会科技投入增长 15% 以上,R&D投入占生产总值比例达1.8% 左右,争取国家项目经费10亿元以上。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抓好科技强县(市、区)创建活动和复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信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推进“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建设,新建1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8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
(四)组织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抓好一批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40项以上重大项目,优选新能源、重大机电装备等工业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重点项目100个,优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新品种选育等农业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重点项目50个,优选高效节能、水污染防治等社会领域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重点项目50个。围绕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程,完善体制机制,新派遣21个专家服务组,加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
(五)新引进共建各类创新载体 15家以上,深入推进与中科院开展的“432”合作计划,举办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大会。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新组建50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帮助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全年新认定100家左右省级专利示范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8%以上。
省民宗委
一类目标: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和特色村寨建设活动,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优选发展项目达100个以上。
(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不少于1000个,做好扩建、迁建寺观教堂等审批服务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助贫帮困等公益事业活动,全年捐赠不少于500万元。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各类突发事件,做好民族宗教外事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强乡(镇)民族工作、市县民宗工作的培训,做好民宗系统行政执法和天主教工作培训。举办各级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班不少于50期。
(四)用好畲族文化专项资金,指导景宁等地开展“三月三歌会”等文化活动,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着手建立城市民族工作新机制。
(五)成立省伊斯兰教协会筹备小组,指导省佛教协会做好换届工作。指导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加强天主教爱国组织和教区建设,指导有关市做好主教祝圣工作。
(六)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有关宗教院校的申报工作。帮助各地妥善处理宗教事务,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宗教环境。
省公安厅
一类目标:
(一)围绕“世博会”安保任务,做好打击防控各类违法犯罪工作,力争全年刑事发案保持“零增长”,命案(杀人、伤害致死)和强奸、绑架、爆炸、放火、劫持等恶性案件破案率均不低于 85% 。强化口岸边检工作,力争不发生影响“世博会”安全的重大口岸和海上案(事)件。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全年各级督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破案率不低于 85% 。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力度,全省毒品原植物继续保持“零产量”。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年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级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和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完成率不低于90%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健全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力争我省不发生危及“世博会”安全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积极整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和企业、物业保安等社会巡防力量,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加强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本省籍实有吸毒成瘾人员接受治疗人数比例不低于18% 。
(四)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居住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争全省暂住人口网上登记率不低于85% 。深化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扩大“虚拟警察”执法范围,“虚拟岗亭”在全省重点网站的覆盖率不低于65% 。推进监管执法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监所监控覆盖率不低于85% 。
(五)加强隐蔽战线对敌斗争。加强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全年“法轮功”立案案件破案率不低于 85% ,力争实现“法轮功”人员“零进京进沪滋事”目标。推进公安大情报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完成省、市两级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任务。
(六)开展基础排查工作,加强演练演习,推进情报阵地建设,加大重点人员侦控力度,完善“情报、打击、防范、应急”四位一体的反恐怖工作机制。加大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全省50% 以上设区市公安局完成建设任务。
省民政厅
一类目标:
(一)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医疗分类救助模式,力争80% 的县(市、区)建立即时结报机制。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市县筹资额达到人均8元。深化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机制,保持集中供养率的基本稳定。加大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扶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全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 1.5万张。完善服务网络,全年建设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5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000个。
(二)深入创建城市和谐社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新建成35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4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深化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完善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电子政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档案安全监管等有关工作。
二类目标:
(三)完善救灾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全省500个避灾场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和网络建设,提高灾害情况报送能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制度建设,完善慈善超市运作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月活动等工作。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38亿元。
(四)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一站式”结算普及率达到80% 。制订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实施细则,配合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低于50%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建立复退军人维稳和信访“12345”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确保城镇退役士兵除重点安置对象外自谋职业率达到95% 以上。牵头开展退役士兵培训工作。
(五)继续做好滩坑移民安置后续工作,基本完成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按时完成新建拟建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审核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及时兑现直补资金,年度项目完成率达到80% 以上。开展移民培训工程,培训移民5万人次以上。
(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资助机制。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评估工作机制。开展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创优活动。完成“苏浙线”省级界线联检工作,第二轮市、县级界线联检率达到60% 。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整顿,新增实行生态葬法的行政村300个。
省司法厅
一类目标:
(一)落实“世博会”安保工作,确保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全省监狱系统力争实现全年无罪犯逃脱、无狱内重特大案件、无因工死亡事故、无传染病暴发流行。全省劳教系统力争实现全年无劳教人员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无重大疫情责任事故、无所内吸毒的“六无”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力争将减刑比例降低到 25% 以下,假释比例提高到4% 以上。提高教育矫治质量,顽固犯年转化率达到50% 以上、邪教类罪犯转化率达到70% 以上。扩大职业技能教育覆盖面,力争将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社会再就业保障工程体系。全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0.8% 、脱漏管率低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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