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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豫建〔2010〕50号)


厅机关各处(室),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新乡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承担着探索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重任,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为提升和深化新乡城乡统筹改革发展实践,研究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新路子,引领和实现河南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设立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决定》,努力破除城乡建设管理二元体制,建立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资源共享,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破解农村逐步实现城市化难题,推进城乡全面现代化,建立现代城市和现代乡村和谐相容的新型城乡形态。积极构建“一极两圈三层”的中原城市群现代城镇体系,让城乡广大群众共享建设发展成果,为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支持内容

  (一)政策方面

  (1)将新乡市列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市范围。

  (2)积极为新乡市开展并完成“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推荐新乡市示范工程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低能耗建筑“双百工程”;开展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探索和试点,支持新乡市进行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帮助新乡市及其所辖县(市)做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申报的指导、沟通、协调工作,并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方案指导。

  (3)制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城市公共资源向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延伸的具体指导意见,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4)结合新乡市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实际,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提供业务指导。为农村基层工程项目监管人员提供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技术培训,保障项目有序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农村基层做好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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