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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乡三级对本辖区存在的所有社会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工作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省辖市要对本地存在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与协调化解工作负主责。省级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存在的社会矛盾排查和重大社会矛盾协调化解工作负主责。

  (二)坚持重在化解和源头预防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以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边排查、边化解,排查与化解同步,重在解决问题;化解与预防相结合,关键在防范于未然。

  (三)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在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空档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化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化解工作效果,争取又好又快地将各种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四)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责任制。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进行表彰;对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特别是因社会矛盾排查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力,导致在全国、全省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活动主题和重点工作安排

  这次“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的浓厚氛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造成社会声势,增强效果,争取让更多的干部群众认识到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其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意识,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有效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5月1日至6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对本地本系统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社会矛盾及各种苗头性社会矛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要排查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要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既要全面排查,又要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直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厅文〔2009〕70号)和《河南省“社会矛盾化解年”重点工作分工及责任任务分解方案》中所列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突出矛盾问题重点进行排查化解。市、县、乡三级要对本辖区所存在的社会矛盾全面排查,澄清底数,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问题都要逐一建立翔实的电子档案和基础台帐,分类梳理,登记造册,进行台帐式管理,动态跟踪掌握。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不等不靠,积极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边排查、边调解,努力从根本上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问题。省辖市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汇总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存在的所有矛盾底数,在对重大社会矛盾进行电子台帐式跟踪管理和督导推进的同时,上报省化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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